2007/09/08

要追求愛

在生死抉擇之間,愛往往成為決定性的因素,愛的確是生存最大的原動力。聖經說你們要追求愛,因為愛是最大的(林前14:1)。問題是人人都需要愛,但是很少人肯以愛做他們人生最重要的目標。我們寧願追求富貴、成功、家庭幸福 、學問、權力、名聲及肉體的滿足,以為有了這些,愛就會跟著來。很少人以愛做他們直接的目標。有些人認為愛要講緣份、天意、是一種「踏破鐵鞋無覓處,得來全不費功夫」可遇不可求的東西,是一種被動的感情......當你感到心跳興奮、整個世界都顯得可愛、心中有一種催逼,那就是愛神沛臨了。 聖經卻教導我們要主動去追求愛;主動的去接受,主動去施予;追求表示人力可及 , 表示要出力;是一個目標,給我們生活的方向;也是一個過程,叫我們不輕易放棄。
要 追 求 愛 , 因 為 神 就 是 愛 , 愛 就 是 生 命 。

1 則留言:

匿名 說...

寫得文筆通順,用詞恰當,簡潔明快.把神是愛,要我們追求愛,原全顯明.果然是神的乖女兒!利害!利害!